致用书院,初名致用堂,始创于同治十二年(1873)四月,十一月落成。仅短短七个月时间,从无到有,建成一所当时在省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书院。这一切,与时任福建巡抚江苏的王凯泰有极其重要的关系。
王凯泰(1823—1875年),江苏宝应县人,原名郭铭,字补帆、幼勤,号补园主人。道光三十年(1850)进士,历任翰林院编修、国史馆纂修、翰林院侍读等职。同治九年至光绪元年(1870—I875)任福建巡抚。光绪元年五月,奉命入台。前后在台湾五个月,政绩卓著,因积劳成疾,于同年十月返闽后,病逝于福州。
王凯泰认为当时的书院大多已沦为士子争夺功名利禄的场所,以八股取士,而忽视经世致用之学。这便是他要在前三大书院之外,别创一新的机构,以培养"通经致用"之才的动因。在这一理念的推动下,王凯泰迅速采取了发布公文、创建学舍、制定学规、聘任山长、广招生员、征集图书和刊刻图书和教材等一系列措施。创建学舍是书院建设的头等大事。王凯泰筹集了白银二千多两,命观察使张启煊、福州知府赵均具体操作,在久已荒废建于康熙年间的西湖书院旧址上扩地重建。重建后的书院,大门门额最初仍沿"西湖书院"的旧名,而将书院讲堂取名为"致用堂"。次年方改名为致用书院。其原始格局为,大门之右有亭,名"望湖亭";大门之左有屋三间,命院丁居守;中即取名为"致用"的讲堂。后为文昌阁,祀朱子。左为"十三本梅花书屋"。其后辟方塘一区,旁种花草树木。其右为山长院三楹。东西书斋有屋二十间,为诸生所居。东斋即十三本梅花书屋,西斋名"枕经葄史之斋"。
在任福建巡抚之前,王凯泰曾先后于同治五年(1866)任浙江按察使,同治六年(1867)任广东布政使,而这两地正是乾、嘉学派人士活动的大本营。王凯泰受他们的影响,更主要的是,在"通经致用"的学术理念和教育思想的指导下,致用书院的建设没有沿用此前福建书院的规制,而是参照阮元浙江的诂经精舍、广东学海堂的规制;采用的学规不是朱熹的《白鹿洞书院学规》,而是清道光间福建名儒和教育家陈寿祺的《左海文集》所载的四条学规,即"正心术、稽学业、择经籍、严课规"。又参照吴崧甫《两浙校士录》,定课程为经学、小学、史学、文学四门,并分别一一说清"经学不可不明,小学不可不讲,史学不可不广,文学不可不富"的理由,以备学者"循而习之"。因此,"讲习经史"成为致用书院与福州其它三大书院的重要区别,也是致用书院的教学特色之一。书院的历任山长为林寿图、郑世恭、谢章铤等。
由于致用堂新建,缺少藏书,为迅速解决这一问题,王凯泰以带头捐书的形式,发起一颇具特色的捐书活动,各级官员们的捐赠,成了致用书院最早的一批藏书。
书院现存建筑有位于西湖公园内的"西湖公园"门额和梅花书屋。